1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洪河河道管理所 建设的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片区易淹易涝点排水工程 已经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开管项【2022】48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拨,已落实 ;现对本工程的 监理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片区。
3.2 工程规模:杨石大沟整治工程——新建杨石大沟下游排水管涵约1759.3米、污水井35座、节制闸1座;洞山路、金山路污水主干管敷设工程,新建污水主干管约1138米;洞山路(三环东路—金桥路)、金桥路(洞山路—荆山路)路面改造恢复工程,其中洞山路段长约291.71米,金桥路段长约1337.27米,包括新建行车道约50910平方米、人行道约3207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支撑支护工程、清淤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10560.00万元。监理费约 120.00 万元。
3.3 招标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片区易淹易涝点排水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两年)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3.4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自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5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壹 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任一职务)。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
5.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47157524405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开具服务,投标人可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zwb.xz.gov.cn//jryd/index.html)。平台咨询电话:4001538889。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87780097。
6.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 12 月 14 日至2023年 1 月 11 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23年 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 12 月 26 日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0.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11.5本工程监管部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7780021。
11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 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洪河河道管理所
地址:徐州市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单科长 电话:0516-87981159
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3999712/85699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