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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明德实验高级中学项目监理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2-12-15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0.01(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1邳州市明德实验学校建设的邳州市明德实验高级中学项目监理已经邳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邳行审投发(2022 )2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邳州市中山路以东、银杏大道以北、扬州路以西、湖州路以南

3.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监理费约102.9万元

3.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335日历天,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 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55971、0516-80800966);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整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开户账号:3203820441010000372544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开具服务,投标人可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zwb.xz.gov.cn//jryd/index.html)。平台咨询电话:4001538889。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6.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214日至2023199时30分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3199时30分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1226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90930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9.1投标人投标报价:54.5-56.5分   

9.2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

9.3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

9.4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

9.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4.5

9.6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6分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0.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0.5、注: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已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重新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投标人谅解。

11、招标人地址:邳州市

联系人: 李伟       电话:13705222016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邳州市城建综合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吕工     电话:0516-6703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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