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审备[202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项目一二期北侧,运河南路以东、汤汪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49100平方米
2.2 其他:/
2.3 招标范围: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68.38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3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2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或热能工程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理员:4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2)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5其他: /。
3.11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
5.3 投标工具费: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2.0
(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星耀天地2号楼22层
联 系 人: 陈竞春、张越
电 话: 1771228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