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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庄商贸城项目电缆采购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3-01-10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0.01(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厉庄商贸城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发改服【201432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江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江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厉庄商贸城项目电缆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厉庄商贸城项目电缆采购

2.2.标段编号:  320721202211001001001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4.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5.招标范围: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序号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1

1kV交联电缆

ZC-YJV22

4×240

3529

2

1kV交联电缆

ZC-YJV22

4×150

678

3

1kV交联电缆

ZC-YJV22

4×95

453

4

1kV交联电缆

ZC-YJV22

4×70

880

5

1kV交联电缆

ZC-YJV22

4×50

1384

6

1kV交联电缆

ZC-YJV22

4×35

442

2.6.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20内交货

2.7.招标控制价3500000.00(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 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8质量标准: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9、质保期:2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2.8推荐品牌中京电缆新山峰电缆、江苏鸿翔电缆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

2、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注:资格审查中的有效证件是指有效的且最新(主管部门颁发期间除外)的证件。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到其他投标文件中;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05-202210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9标人须具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物资资格预审合格的证明文件 (其中一个年度即可),或江苏齐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物资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证明,或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提供 2021 年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核实结果信息确认的截图 (截图内容应全面、 保留网址)。所投物资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黑名单及停标处罚期的供应商谨慎投标,若本次所投产品在以上系统内,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

3.10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 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 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2)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 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 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等)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 、近三年(2019~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05-2022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6、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网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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