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239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第三初级中学等3个学校供氧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那发改社发【2022】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那曲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性质:改建+扩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那曲市尼玛乡完全小学供氧建设项目:中心供氧站1座、中心站至各楼管井处管道、市内管网及设备,以及室外氧站基础工程,氧站围栏工程46米和室外地沟工程592米。那曲市色尼区香茂乡完全小学供氧建设项目:中心供氧站1座、中心站至各楼管井处管道、市内管网及设备,以及室外氧站基础工程,氧站围栏工程 46米和室外地沟工程316米。那曲市第三初级中学供氧建设项目:中心供氧站1座、中心站至各楼管井处管道、市内管网及设备,以及室外氧站基础工程,氧站围栏工程46米和室外地沟工程520米,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乡、那曲市色尼区香茂乡、那曲市第三初级中学。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7计划工期:12个月(冬休期除外)。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4日00时00分至2022年07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07月04日00时00分至2022年07月09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6日15时3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商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
8.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其身份信息不一致或非本企业人员,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3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4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本项目执行“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 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件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2】187号)文件。
8.7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开标现场需提供劳务员相关承诺书原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教育局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恰青北路1号
邮编:852000
联系人:旺堆
电话:1828919887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栋602-605室
邮编:850000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1774079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