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做好邮农【2022】76号《关于高邮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邮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二标段位于:高邮市三垛镇、龙虬镇、汤庄镇、车逻镇、卸甲镇、送桥镇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约5.4万亩,包括泵站、桥梁、渠道、渡槽、涵洞、机耕路、生产便桥、分水池等。
2.3 招标范围:高邮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二标段所有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项目建设周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二标段:285.37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本标段为高邮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按其开标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2.7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5人(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项目总监无在手或在手工程符合扬州市相关规定;2、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2)将本人名下多个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根据招标人项目进度要求增加配套的监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数量只可增加不得减少,项目组监理人员不得私自变更,如私自更换项目总监一人次扣除监理费10万元,如私自更换项目专监一人次扣除监理费5万元,如私自更换项目监理员一人次扣除监理费3万元。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组人员、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其他:
1、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
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等或类似工程监理业务:【所监项目工程总投资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国土土地整治项目或发改委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等相关项目】;(业绩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投资额为准,如未注明,以中标通知书涵盖的合同累计投资额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验收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有与本监理工程相适应的人员、车辆、工具及办公场所。为防止挂靠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必要时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不得在投标中及中标后出现出借资质及挂靠转包等行为,如有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登记
5.1登记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
5.2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yfzx/)、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高邮市文游中路173号 地址: 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邮编: 225600 邮编: 225200
联系人: 吕鹤军 联系人: 倪阳 王洪才
电话:13813118282 电话: 15952515963 1377330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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