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指挥部)河西南部地区秦新路道路建设工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3-19 17:06】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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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HX180002-08F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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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河西南部地区秦新路道路建设工程桩基检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城委综字[2018]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3460.2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93460.29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桩基检测 |
2.2 工程地点:西起扬子江大道,东至荷花路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河西南部地区秦新路道路建设工程桩基检测及相关服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4567米,道路标准段红线宽3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限速30公里/小时。地下交通工程断面145平米。桩基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及清单。 |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45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4332.76万元) |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河西南部地区秦新路道路建设工程桩基检测及相关服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4567米,道路标准段红线宽3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限速30公里/小时。地下交通工程断面145平米。桩基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及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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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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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勘察(检测)服务期:638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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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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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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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投标报价(59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22分) (1)项目负责人(满分4分):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证书均以“e 路阳光” 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满分10分):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地基基础工程类)岗位合格证》,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5分;上述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人加1分,最多加5分。(证书均以“e 路阳光” 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桩基检测业绩且合同额不少于200万,有一项得4分,最高得4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时间及金额以检测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 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 (4)企业业绩(满分4分):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桩基检测且合同额不低于200万,有一项得4分,最高得4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时间及金额以检测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 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 6.3 检测纲要(19分) (1)检测服务方案(满分9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方案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工作思路是否正确、目标是否符合实际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程序是否严谨、方法是否切实可行。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是否满足要求;(等级分:优:9;良:8.5;中:8;差:7.5;无:0) (2)服务承诺(满分5分):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或提出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优惠条款,没有提出或者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所提出的优惠条款,投标人不得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设备与工具配备(满分5分):主要对投标人所配备的各种设备能否满足现场试验的需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等是否满足招标项目需要进行评价。(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资信业绩和检测纲要等项分别进行打分,满分壹佰分。其中投标报价、资信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检测纲要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检测纲要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3)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检测纲要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检测纲要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 (4)所有人员得分时不予重复计分,重复出现时按最有利于该投标人的方式计分。 (5)计分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6)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业绩、证书、信誉等资信证明材料,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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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19日17时7分到 2019年3月26日17时7分为止 |
8. 其他 |
|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资质证书》中检测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③具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附表中必须含有桩基检测的相关内容) 8.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检测人员(地基基础工程类)岗位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4资格审查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a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b投标人必须提供 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缴纳单据凭证。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 8.5开标会参会要求: 8.5.1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a、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建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电子签章锁”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开标所在地交易中心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8.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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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西路198号 |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701室 |
邮 编: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马海俊 | 联 系 人:陈诚 |
电 话:025-86496703 | 电 话:025-84207240 |
传 真: | 传 真:025-84205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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