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930324000137 | 项目名称 | 南通开发区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6930324000137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开发区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厂区机电安装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开发区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厂区机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开发区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厂区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行审备(2022)296号。招标人为 南通能达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开发区
2.1.2 建设规模: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厂区内机电安装工程,占地面积约30400平方米。
2.1.2合同估算价:约22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本工程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安装结束具备调试条件,2023年3月底完成调试并达标排放。其中厂内生化部分完成2.5万吨/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 GB 50334—2017《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及其他设计要求。
2.2招标范围:预处理联合体、高级氧化系统、活性炭搅拌池、鼓风机房、碳源投加设施、一二期酸化水解池改造(更换、增加设备等)、一二期氧化沟改造(更换、增加设备等)、加药间改造(更换、增加设备等)、一期混凝沉淀池改造(更换、增加设备等)、一二期磁混凝高效沉淀池改造(更换、增加设备等)、一二期反硝化滤池改造(更换、增加设备等)、深度处理区提升泵房改造(更换、增加设备等)、出水泵房改造(更换、增加设备等)、污泥干化车间(增加设备等)、储泥池(更换设备等)、生物除臭系统、厂区总平(电气、仪表、自控等电缆)、变配电所的设备及管配件(工艺、电气、仪表、自控等)采购、安装、调试(含送电)、代运行;所有管道与设备的接驳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实施。具体详见招标参考清单及施工图。中标后根据需求及招标人要求深化相关方案,并完成本项目。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工业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两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如果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体现工业污水处理能力的,须另外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报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资格审查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由本公司施工,严禁违法转包,如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9月21日至 2022年10月19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1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1195567,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能达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楼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朱一仁、张倩 |
电 话: | 0513-81529979 | 电 话: | 18068996360、18205155828 |
2022 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