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010318000393 | 项目名称 | 工农路改造三期工程(人民路~江纬路) |
标段编号 | B3206010318000393004001 | 标段名称 | 工农路改造三期工程(人民路~江纬路)交通设施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工农路改造三期工程(人民路~江纬路)交通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农路改造三期工程(人民路-江纬路)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
2.1.2建设规模:造价约58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5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
工农路改造三期工程(人民路-江纬路)范围内路名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护栏等交通设施和箱体包装、垃圾箱、止车桩、红线边矮护栏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其中,综合杆、独立杆、预埋管道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建造师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员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特别提示: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D。
3.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 / 。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等)。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3.4.4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企业在编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关系、2022年10月-2022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连续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6 日至2023年 1月 17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月 17 日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南通市工农路成功大厦5楼
联 系 人: 黄女士
传 真:0513-81550379
招标代理: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柴九玲
电话:18012880304
电子邮箱:15850594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