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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华山镇梨园水岸二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丰县华山镇梨园水岸二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县华山镇梨园水岸二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丰县经济发展局 丰经发许可〔2022〕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华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华山镇梨园水岸二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2  建设地点:丰县华山镇梨园水岸二期小区内。

2.3  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5  其他: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招标范围:丰县华山镇梨园水岸二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拟在华山镇梨园水岸二期小区内铺设混凝土沥青路面、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和消防与生活供水管网等配套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以来近 2 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同时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投标人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信用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926202210139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0139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分值设定: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注: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9. 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华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华山镇驻地

联 系 人:张念峰

电      话:139513499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下淀路E20创意园B栋三楼

 系 人:顾莹

电    话:0516-87893899 187521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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