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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锡沂高新区黄墩河(北京东路-大桥路)生态绿化工程中山闸车行桥项目


锡沂高新区黄墩河(北京东路-大桥路)生态绿化工程中山闸车行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 已由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新锡沂备[2021]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锡沂高新区黄墩河(北京东路-大桥路)生态绿化工程中山闸车行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新沂市锡沂高新区黄墩河中山闸东侧

2.1.2设规模:中山闸车行桥长约45米,桥宽5m。

2.1.3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锡沂高新区黄墩河(北京东路-大桥路)生态绿化工程中山闸车行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全部内容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投标人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江苏”[网址:http://credit.jiangsu.gov.cn//]“应用·服务·治理”专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捌仟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10008679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银行电子保函、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10月14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年10月14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0516) 8160 0783  

1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2. 联系方式

  人: 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沂市北京东路10号A栋             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3#17

  人:陈梦瑶                              人:   张美玲       

    话:0516-68801781                         话:   0516-8383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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