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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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南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配套设施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审批投字[2022]14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95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9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美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施工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江南环保产业园,东至生态三路,西至环园西路,北至环园北路。 |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17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排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其他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该项目拟新建污水压力管约2.7公里,同步建设调蓄池及1座提升泵站,项目规划污水处理规模为0.8万立方米/天,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0 工程规模: 日处理量:0.8 万吨;建筑面积:3276.42 m2;基坑深度:15 m;土石方量:174097.02 m3;建筑面积:680.4 m2;根数:95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 ;桩长:22.64 m;控制器:31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首次参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用户注册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投标人线下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登录交易系统,通过‘下载标书’选择交易项目,按照页面指示完成操作,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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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不含污水处理厂)。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方法中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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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 采用两阶段评审 6.2 采用暗标 6.3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4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5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6 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7 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8 业绩分 业绩:1分。 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不含污水处理厂)得1分,满分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方法中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6.9 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6.10 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分和信用评分,满分25分)进行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涉及的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报价评审打分。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得分总和,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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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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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2月23日16时11分到 2022年12月30日16时11分为止 |
9. 其他 |
|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6月-2022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须将养老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9.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9、本标段为纸质标,线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京美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6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栋10楼A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9.10、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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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南京美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天成路18号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6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栋10楼A室 |
邮 编:211161 | 邮 编:211100 |
联 系 人:崔工 | 联 系 人:赵秋芳 |
电 话:/ | 电 话:025-52280607 |
传 真:/ | 传 真:025-5228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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