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陈仓区和平路两侧沿街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3.信誉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未因贪污罪、行贿受贿罪原因受到处罚查询截图;
变更为: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3.信誉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未因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原因受到处罚查询截图。
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关内容同步调整,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