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制定了《大型综合体内部装修、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试行)》,再次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筑起了一道新的“防火墙”。
按照这一规定,大连市的大型综合体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以书面形式对班组与个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齐全醒目的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同时要设置应急通道。规定要求施工区必须与营业区进行隔离,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打磨、切割等动火作业。若要开展施工动火、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规定还要求施工现场每50平方米必须配置一具灭火器,每个点至少配2具。
据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大连市通过不断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
在消防审验环节,大连市制定了《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消防验收程序的通知》和《关于简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项目图纸报送事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和统一了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流程、评定模式和配套文书。此外,为了进一步解决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审验技术“堵点”,激发既有建筑发展活力,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技术规程》和《建筑消防评定技术规程》两个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技术规程的支撑作用,为企业消防审验需求提供“店小二”式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助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既有建筑的更新改造。
依托大连市建设工程联合审批平台,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受理和办结。在设计、施工和验收阶段,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并将行政审批结果以及图纸资料等对消防救援和公安机关实现了信息共享共用,增强了对建筑火灾的联合防控和救援能力。
针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安全管理,大连市下发了“两严格一强化”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严格外墙保温材料动火管理和强化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的宣传引导。据介绍,新建项目如不符合规范要求,将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对外墙保温现场施工与原设计标准不符或达不到防火等级要求的,也不得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针对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大连市还成立了工作专班来指导全市对外墙保温高层隐患建筑进行排查,建立“一楼一策”整改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按照计划,大连市将在2025年以前对全部有隐患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整改完毕,从而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外墙保温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11.15 记者 刘参昌